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9月22日,鸿达兴业(002002)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次交易日(2023年9月25日)股票跌幅达9.95%,成交量猛增至437.43%。
虽然立案公告提到立案的原因是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但并未明确具体信披违规事由。笔者揣测,问题很可能出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
8月30日晚,鸿达兴业先后公告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前)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不过其中一个核心数据没有变化,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仍然是-476,402,325.70元。
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5.1.1 规定: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显然鸿达兴业在其半年度业绩为负值的情况下,应履行半年报预告披露义务但未履行。更为重要的是,半年报公告次日,股价跌幅-9.61%,市场的反应明显。
笔者认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可以依法提出索赔,且不必等处罚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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