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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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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舜天(600287)股民索赔简要分析

时间:2023-10-19

一、 重要公告

1. 2009年4月13日00:00分,公告《2009年年度报告》,首次虚增专网通信营收及利润。

2. 2021年8月17日18:36分,公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提示风险如下:“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通讯器材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讯器材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13,668.60 万元。其中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国贸”)逾期金额为 990.04 万元,款项到期日为 7 月 8 日;四川科为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为奇”)逾期金额为 12,678.56 万元,款项到期日为 8 月16 日。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截止目前,公司通讯器材业务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为10.44 亿元,存货余额为0,预付账款为0。上述风险事项将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全力核查执行异常合同的具体情况,以及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与客户沟通后续还款事宜,应对前述风险事项 ……”

3. 2021年8月17日20:54分,公告《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近期,我部向你公司核实专网通信业务相关情况,公司称与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期间发生过采购业务,相关业务均已正常完结,未说明和披露专网通信其他业务往来信息。2021 年 8 月 17 日,你公司盘后提交公告称,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合同执行异常情形,合计金额 1.3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1%。同时,截至目前,公司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0.4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77%,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

4. 2022年4月29日20时47分,公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对通讯器材业务的商业模式重新进行了梳理,为更加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更正涉及 2009 年度至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21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5. 2022年11月4日20时42分,公告《立案告知书》。

6. 2023年7月3日,公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主要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认的主要事实如下:

2009年起,江苏舜天参与隋田力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致使公司 2009年至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 4月 30日,江苏舜天发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 ,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 2009年至 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三、初步结论

1. 实施日-2009年4月13日(《200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

2. 揭露日-2022年11月4日(《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之日)。

3. 重大性-揭露日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11月7日股价下跌4.54%,具备重大性。

4. 索赔区间:2009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4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2年11月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