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一、 重要公告
1. 2023年7月4日20:49,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现将《关注函》回复情况公告如下:2022年,公司RV减速器配套的滚针轴承产品销量约53.3万套(仅滚针轴承),占前述市场总额比例为51.5%,但未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6月19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的表述不准确,与事实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2. 备注:公司未在2023年6月29日收到上述《关注函》后进行公告。
二、 主要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见上述《关注函回复公告》。
三、 初步结论
1. 实施日-2023年6月19日。
2. 揭露日-2023年7月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日)。
3. 基准日:2023年7月10日
4. 基准价:16.63元/股
5. 重大性-揭露日后连续三个交易跌幅明显:2023年7月5日股价下跌9.97%、2023年7月6日股价下跌10.02%、2023年7月7日股价下跌8.91%,具备重大性。
6. 索赔区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4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