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ST阳光城 (000671)面值退市消息出来后,预示着14万股民的股票需要换个叫新三板的市场交易了。但14万股民的心情尚无处安放,因为已经发生的损失尚无着落,而手里的股票何时能换手、以什么价格换手的前途未卜。
问题总得解决,解决了也就预示着与问题有关的一切就有了安放之地。起高楼宴宾客是欢愉,但楼塌了即使无助也得自助。
笔者曾在阳光城和林腾蛟收到警示函之前发过一篇《解析阳光城2022年年报里的两次违规担保》的文字,并和留言的股友做了一些简单互动,现在结合警示函再小小地总结一下。
1. 警示函虽不是行政处罚,但以警示函认定的事实与以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在法律效力上并无不同。时间、人物、事件都齐活了,子弹有了。
2. 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也许等不来了,可能问询函的问题比较尖锐和直接,不好回答也难以敷衍。不回答的后果不会比退市严重。
3. 证监会的立案和处罚也许也等不到了,因为福建监管局都出了警示函了。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可能就匹配警示函这个级别,因为并没有虚增营收和利润这样的严重违规。有兴趣的股友可以翻翻那些给过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的违规内容。
4. 股票还在手里,虽然是残值,找人来赔并不意味着要交出筹码,它还是你的,起码6月9号以后卖出不会影响索赔的权利和金额。
阳光褪去之后,可能要自己打上手电筒。
笔者再补充三点内容:
1、2022年1月22日证券虚假陈述新规施行之后,已经取消了索赔必须要有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所谓必须有证监会的立案才能起诉应该是新旧规交替过程中对新规误读(可能是对旧规行政处罚是索赔前置条件的惯性思维,而行政处罚一般会有立案这样的过程性文件)。证监会立案调查通常是判断造假揭露日的主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现在索赔只需要有上市公司造假的事实依据就可以启动,比如我们代理的宝德股份(已经退市到三板了)就是根据一份警示函启动索赔的,因为警示函明确了其信披违规的事实,这个案子去年立的案,第一批索赔股民有100多名,已经开过庭等出判决。阳光城也是一样,福建证监局的警示函就认定了违规担保和信披违规的事实,有这个警示函足以启动索赔。阳光城的案子会在福州中院审理,福州中院之前审理过冠福股份(002102)、和众和3(400072)、永安林业(000663)三家上市公司的股民索赔案,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其对法规的理解不会有大的偏差。所以放心吧,索赔条件已经完全具备了。
2、我们推演的实施日为2020年10月23日,揭露日为2023年4月29日,基准日为2023年6月9日,基准价格为0.74元/股;索赔的人群为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阳光城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卖出或继续持有阳光城股票的股民。
3、起诉需要三份文件:证券公司柜台打印的交易记录(从第一笔阳光城股票买入时间至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公证书(这是福州中院的特别要求,任一家公证处办理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