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一、*ST博天(603603)收到预处罚,公司、高管均被罚。
*ST博天12月8日深夜披露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2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隐瞒虚假债权债务关系、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 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EPC 项目;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
北京证监局认为:依据现有证据,博天环境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拟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赵笠钧;时任监事、高级副总裁苏峰峰;时任高级副总裁、董事李璐;时任高级副总裁、代财务总监高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合计13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赵笠钧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ST博天面临退市风险
《告知书》认定:*ST博天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5亿元,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根据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ST博天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如正式的处罚决定书与告知书认定一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早发起索赔以免风险扩大。
三、股民索赔条件:
《告知书》认定事实充分印证了笔者团队较早前发布的《会计差错是假,财务造假是真——ST博天索赔条件已具备》的观点。
笔者团队认为,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具备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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