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近日,我们毋虚证券诉讼团队接成都中院通知,我们团队代理的某投资者诉升达林业(002259)获一审胜诉判决。
回顾本案,2019年5月21日升达林业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升达林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重大诉讼等虚假陈述行为。为此多名投资者将升达林业诉至法院。
本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2014年农商行时间是否属于虚假陈述行为,本案的三日一价、原告的投资决定与升达林业虚假陈述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原告投资损失具体金额如何认定等五大焦点展开了激烈的抗辩。最终法院认可了我们的代理意见,认定升达林业应就其虚假陈述承担责任,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投资者损失。
虽然本案判决出具后有其他投资者咨询了索赔的可能,但是遗憾的是本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需要提醒大家,如果因为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导致了您的投资损失,还是要及时发起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