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虚证券诉讼团队
今年2月份,东尼电子因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引发了股民索赔,这其实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已有部分股民为此向湖州中院提起了索赔。
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4月底东尼的两份会计差错公告引起了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的注意,最终东尼被出具了警示函和纪律处分。
会计差错显示,东尼之前发布的22年报和23年一季度报、半年报、三季报中的核心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其中归母净利润这一关键数据比实际情况虚增了不少。根据警示函和纪律处分的认定,我们认为已经构成虚假陈述了。
因此,目前东尼电子有两次独立的虚假陈述行为,据此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股民均可以发起索赔。
条件一: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且在2024年1月5日未清仓。
条件二:23年8月26日至24年4月28日买入,且在24年4月28日未清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