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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博士第二次立案锁定超长索赔区间

时间:2024-11-22

鹏博士

第二次立案锁定超长索赔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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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一次行政处罚短短3个月,鹏博士又被证监会立案了。11月18日收盘后,鹏博士(600804)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载明公司再次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并且这第二次的立案将实控人也列为立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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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立案告知同日发布的,还有一份青岛证监局对鹏博士下发的《警示函》。其中查实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以及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三项信披违规事实,我们认为是这第二次立案的重要线索。同时我们也认为,证监会很可能是在青岛证监局的调查基础上启动了进一步的彻查,相应地我们根据这份警示函也确认的索赔区间也满足了索赔条件。

同时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基于上一次也就是今年8月17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鹏博士此前连续11年的财务舞弊问题如果为您造成了损失,也可以索赔。并且根据我们围绕前后两次涉案事实的分析,鹏博士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索赔区间基本上做到了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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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就是,如果您在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买入,并且在2024年11月18日收盘时未清仓,现在就可以向鹏博士及相关责任人发起索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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