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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困难 信披违规索赔进行中

时间:2025-02-13

江苏阳光

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困难

信披违规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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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已经退市的江苏阳光(苏阳光5)披露公告,其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因为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上海金融法院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我们团队认为,早在江苏阳光被立案之初,我们就已经预判调查方向大概率是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通过土地转让项目形成对江苏阳光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目前在江苏阳光本身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上述资信问题导致其偿还土地款的概率大幅降低,必然会影响到江苏阳光的后续经营。

回溯阳光集团资金占用的背景,在2023年间,江苏阳光向阳光集团支付1.7亿元土地交易款项后,阳光集团却并未过户土地,而是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阳光集团未对上述重大事项以临时公告进行披露的行为,已被江苏证监局于2024年10月21日认定构成信披违规。

在2024年8月,江苏阳光曾回复过中证中小投服关于敦促阳光集团尽快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股东质询请求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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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称,由于该土地使用权过户前,阳光集团需先缴纳相关税费总计约8,096万元,目前阳光集团尚未完成税费的缴纳,且该土地使用权上的抵押登记没有涤除,无法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江苏阳光还称,2024年4月1日,阳光集团出具《关于江苏阳光购买土地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在2024年4月底完成该土地的过户,若不能完成过户,阳光集团即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款项。截止2024年8月20日,阳光集团没有按照承诺完成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合同已解除,阳光集团应当返还公司已支付的土地转让款。

综上,此前阳光集团收款后并未交付的土地,已经因为合同解除而不具备交付的可能,阳光集团需要做的是全额返还因土地交易项目而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款项。但是从眼下阳光集团被联合限高的情况来看,返还土地款项的承诺大概率难以落实。

同时,由于在此过程中江苏阳光因资金占用存在的信披违规问题,影响到投资者的正常判断,进而造成投资损失。

所以如果您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江苏阳光,并在2024年4月29日未清仓,建议尽早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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