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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后上海易联收预处罚符合条件可索赔

时间:2024-12-09

退市后上海易联收预处罚

符合条件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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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已经退市的上海易联(易联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至此今年2月27日开始启动的立案调查有了初步结论。根据预处罚,上海易联存在以下两项信披违规行为:

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监会调查认定,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所涉期间,王正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上述年份的年度报告均披露王爱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上海易联及其子公司在未实际开展大宗商品贸易的情况下,与三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具体往来方式是资金以预付款名义从上海易连及其子公司转入上述三家公司,月末或季度末以退款名义从上述三家公司退回上海易连及其子公司。



而根据易联3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同比下滑10.35%,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双双亏损2000余万元,且均存在同比大幅度下滑的情形。

因此,退市后的上海易联经营前景不明的情况下,如果您在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27日买入且在2024年2月27日收盘时未清仓,建议尽快发起索赔。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信披违规的实施日根据预处罚仅能明确到月份,具体实施日期将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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