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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能东方披露正式处罚 锁定两年半维权期间

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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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福能东方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确认了福能东方长达两年半的信披违规区间:

2020年6月,为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福能东方旗下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公司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约3580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 

以上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对投资者决策行为形成了误导。

索赔条件

如果您在2021年4月14日-2024年12月6日买入福能东方,只要买入数大于卖出数,无论是否清仓,均可以加入索赔。

如果有索赔需求,可以添加我们的微信17792236528或者17791299725(微名:毋虚证券诉讼团队、微信电话同号),添加后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也可以在公众号主页栏目进行“索赔登记”,登记后会有专业律师和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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